关于做好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云学位办[2008]2号
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1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 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二00八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报名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对我省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考试范围
1.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必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种相同。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如有报考其它语种的考生,请学校在资格审查时核准并向我省学位办作相关说明,报名时请考生加以说明。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
2.进行综合学科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27个学科。在这些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要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外,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合格分数线
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其中英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8分,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6分;建筑学的综合考试和快速设计两部分的成绩均不低于60分。
2008年,仍不再颁发《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下达至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关考生考试成绩清单即为考生相关学科(语种)考试是否合格的依据;在此之前颁发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依然有效。
三、考试时间
2008年5月25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14时30分至17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建筑学综合测试部份的考试时间和组织方式与其它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一致;快速设计部分的由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组织,考试时间为5月24日9:00—17:00。
四、考试地点:拟定云南大学,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五、报名工作
2008年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首先,所有报考者须在我省规定的网址http://bm.ynjy.cn上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通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简称《考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可在www.cdgdc.edu.cn下载)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责任由考生自负。所以报考者必须亲自到现场报名,并签字确认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