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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复试题目的命制要有利于实现考试功能,有利于给考生提供表现基本能力的机会和条件,有利于使具备继续学习深造能力的学生脱颖而出。
(1)政治复试的具体内容包括:邓小平理论、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时事政治(2007年3月至2008年3月国际、国内重大事件) 。
(2)专业课复试测试内容涉及本专业应掌握的基础知识,着重考察考生的实践 技能、业务能力及管理潜质。
(3)英语复试包括口语及听力两部分,重点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基本的英语应用能力。
(4)综合素质:根据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的表现,重点考察考生的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协作精神等,判断其在管理领域是否具有发展潜力。
每套复试题由2道政治题、3道英语题、3道管理专业知识题(含1道案例题)组成。
口试成绩表由学院统一设计和印制。
以上四项测试内容各项满分为 100分,60分及格。各科复试成绩中任何一项低于及格分数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第十条 经商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对原始成绩进行复审后,将考生政治、英语、专业课、综合素质复试成绩经过加总得出最终复试成绩。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将最终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进行排序。初试成绩权重占70%,最终复试成绩权重占30%。
第十一条 复试中形成的所有文件记录全部保存在商学院MBA办公室;任何人查阅上述文件记录均需经商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文件记录一律不得调离商学院MBA办公室。
第十二条 复试结束15天内,考生可以通过商学院网站(www.rbs.org.cn)查询本人的复试成绩,如果对复试成绩有疑义,可递交书面复审申请,经商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由MBA办公室查阅复核,并告知考生本人复查结果。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8年3月10日起生效施行。解释权归商学院MBA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