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刊引发光华再陷“人事门”
《北大商业评论》主办权为撤掉何志毅案例中心主任事件焦点
北大又出人事口水战,又是张维迎领导下的北大光华管理学院(下称“光华”)。不过上一次是副院长邹恒甫因“不来上课”被辞退而指责院长,这次却是因为院办杂志(《北大商业评论》)的市场化引发张维迎与杂志主编何志毅的冲突,光华宣布免去何志毅北大管理案例研究中心(下简称“案例中心”)主任职务,留任杂志执行主编。随后,网络上相继出现几封公开信及光华关于辞退何志毅的说明,双方各执一词,尤其就《北大商业评论》的主办权归属问题闹得沸沸扬扬。昨日,北大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校方已经出面协调此事,要求在此期间双方不得再对外发表任何立场,一切以校方的处理为准。
百年名校北京大学在社会各界享有盛誉,而北大经济学教授的言论亦有相当分量,《北大商业评论》从一份内刊发展成为全国发行的外刊,而今这一市场化道路会否在“人事门”中遭遇截断?
联合办刊得校方批准?
于2003年12月创办的《北大商业评论》由厉以宁任主编、何志毅任执行主编,作为中国第一本高端管理评论刊物,如今却处于“人事门”的漩涡中心,刊物主办权成为双方寸步不让的领地。
“《北大商业评论》自创办以来,在光华不知情的情况下,何志毅多次擅自改变主办单位。”11月21日,《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关于何志毅问题的说明》中指出,何志毅的种种行为使光华丧失了该刊物的主办权,严重侵害了光华的利益和知识产权。
记者了解到,该杂志原是光华内刊,为做大做强一直有计划公开发行,但与北大出版社共同申请了4年都未能拿到正式刊号,后才选择与河南出版集团合作。今年5月底,新闻出版署正式批复,同意将河南《中州今古》更名为《北大商业评论》,主管单位为河南出版集团,主办单位为销售与市场杂志社和北大出版社,光华确实不在主办之列。
“刊号合作的事情是走正式程序经过校方批准的。”何志毅表示,“光华的权益完全可以以签订内部协议的方式通过北大出版社体现。而如果没刊号,这个刊物几乎办不下去了。”
而刊物的另一主办方——销售与市场杂志社也对此说明表示,从2006年底开始,在同北京大学协商达成一致后,双方共同上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由于光华和案例中心均非法人单位,按国家新闻出版政策,两者都没有资格成为《北大商业评论》主办单位。因此,北京大学授权委托具备资格的北京大学出版社代表北京大学作为联合主办单位。
可以明确的是,如果没有校方的相关文件,联合办刊的申请是不会得到新闻出版署批准的。但当记者向光华方面就此提出质疑时,光华表示已就此事作出说明,不再做进一步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