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外上市的XD中国平刚刚在一场品牌“捍卫战”中获胜。中国平安昨天宣布,根据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于1月11日对“平安”商标案作出的二审判决,中国平安胜诉,赢得集团在港持有“平安”、“Ping An”两商标的合法使用权。
与中国平安发生商标权纠纷的是一家香港本地小型证券公司——香港平安证券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70年,原名为平安股票。2003年,平安股票易名为“平安证券”,英文名称由广东话拼音“Ping On”转为普通话拼音的“Ping An”,与中国平安英文名称一样。双方遂开始了一场诉讼战。2006年8月30日,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依据“使用在先”原则,判决中国平安败诉。
二审中,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认为,香港平安证券有限公司是一家小型的香港证券公司,其商誉仅局限于该公司3000余名客户。中国平安作为大型综合金融服务商并不会对香港平安证券有限公司的商誉及业务造成损害或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及混淆。据此,上诉法庭接纳了中国平安的上诉,并推翻原审法庭2006年8月30日的判决。 下一篇:美的股权激励方案制订 期权较大变化 昨日停牌一天的美的电器(000527)今日公布了董事局重新审议制订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为公司业绩设定了成长底线,并且行权条件对净利润增长的限定高于股改中的业绩承诺。此外,与2006年的股权激励方案相比,新方案在股票期权总量、行权价格等方面有了较大变化。 方案显示,美的电器授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定的激励对象3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按照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39元购买一股美的电器股票的权利。激励计划...[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