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绩效管理的命题。在企业的绩效管理体系中,薪酬的设计一般至少会有两部分的结构,一部分是固定的薪酬回报,这是经营者(老板)的风险,只要企业运转一天,老板就要付出的代价,是沉没成本。还有一部分是绩效的回报,也是检验这个岗位上的员工是否称职的标准。
企业对这个岗位的要求,以关键绩效指标作为过程控制标准,当一个绩效周期结束后,绩效管理好的企业,一般员工自己就会知道是否称职。
对不称职员工的处理是企业HR部门非常头痛的事情,就这个命题谈谈我的观点,仅供企业HR业界人士参考。
员工为何被降职
员工被降职的原因,一般会有这样几种情况:一是在本岗位上潜力有限;二是态度问题;三是能力问题;四是不可抗拒的外部原因所致等。
不同原因的处理方法是不一样的。
对潜力有限的员工,应该对其潜在能力进行分析,调到适合潜力发挥的岗位上。
对态度有问题的员工,应找出问题的根源,是本性懒惰导致态度消极或不愿付出,还是对企业或上级不认可。如果是后一种,就应该及时终止企业聘用协议。如果是前一种,是由于本性使然,则应降职处理。
对能力有问题的员工,要视其不称职的原因分别处理:应急晋升上岗的,没有经过必要的培训与试用过程,应给予补课的机会,在下一个绩效周期中锻炼;两个绩效周期(或三个绩效周期,因企业而异)结束都无法适应本岗位者,则予以降级处理。
对不可抗拒的外部原因所致,应给以绩效不佳结果处分,与薪酬回报挂钩,但应给予重新适岗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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