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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通运营商应对《劳动合同法》积极
精英咨询阅读提示:在新《劳动合同法》规范下,员工如果岗位测评不合格,进一步培训后仍不能适应岗位,企业也可以采用待岗与离岗退养机制鼓励员工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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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离正式实施还有近两个月的时间,《劳动合同法》却已经引起了不小的风波。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便可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劳动者一边,这意味着一个长期稳定劳动关系的形成和享受“永久员工”的待遇,用人企业则被迫面临较以往更高的人力资源成本。

  包括电信运营商在内的国有企业并不是新法案管制的重点,但正如业内专家所言,电信运营商也面临一场人事困局,即如何在形成长期稳定劳动关系的同时,缓解人力资源经营中出现的惰性,适应电信业的转型需求和高度竞争。

  固网运营商应对积极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同运营商的反应各不相同,其中固网运营商应对新《劳动合同法》的行动比较积极。

  据广东、江苏电信的基层员工透露,目前省公司方面已成立了专门针对《劳动合同法》的研究小组。广西电信一位员工告诉记者,目前,其所在人力资源部重点关注劳动合同订立、修改、解除、终止等的法定条件和程序。其次专门就派遣制用工的管理、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等进行专题研究。

  中国网通贯彻《劳动合同法》的步伐走得更快。浙江网通人力资源副总经理金慧宁也透露,网通正在集团层面对内部规章制度做统一修订,诸如“严重违纪”、“营私舞弊”等涉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款都在重新界定中。

  相比之下,移动运营商的动作稍显迟滞。记者电话连线中国移动相关负责人时了解到,公司人力资源方面暂时没有针对新《劳动合同法》有所动作。

  不过,中国移动的一些省级公司已经进行了细微的调整。记者获悉,北京移动的人力资源部门已经于11月初,在内部ERP系统上为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提供了两个选项:一是同意续签合同期为1年至10年;二是同意续签合同期为无固定期限。但没有提供新法中对“违约金”、“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修改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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