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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
恶意规避法律的行为肯定无效
少则数百多则数千人的集体辞职,近期在各地纷纷上演。这一场场闹剧背后,花的却是同一门心思:规避新法。规避的姿态能不能畅行无阻?专业人士认为,“恶意规避法律的行为肯定无效!”
集体辞职签新合同无效
将员工解聘再上岗、将员工转为劳务派遣工,这些规避方式都需要终止原先的劳动合同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专家指出,“集体辞职”后重签的合同有“欺诈、胁迫”之嫌,可判定为无效。
集体离职属于违规裁员
要求员工辞职,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这种行为首先将被认定为裁员,判定标准是:劳动者先结束与原企业的劳动关系,这样才能与另一企业(劳务派遣公司)签约。
转劳务派遣有违反“三性”风险
根据新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虽然新法未对“三性”作出明显界定,但是,按照此前所有劳动相关法律规定,“临时性”岗位一般指出现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岗位。照此标准,将企业员工转为劳务派遣工,有违反“三性”规定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