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北京公司劝辞员工事件已经引起了北京市总工会的高度重视,他们昨日评价此举“非常不负责任”。不过,泸州老窖总部的相关负责人却觉得委屈,他的表态是,总部事先并不知情,他们已经要求北京部门停止该做法,并表示将惩罚相关的当事人。
“在这个时间做这样的事,泸州老窖太不慎重了,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我对这个事件表示遗憾。”北京市总工会法律部部长王乾柱昨天对记者说。
王乾柱是最早指出泸州老窖可能违法的专业人士。他透露,这一事件已经引起了北京市总工会的高度重视。王乾柱强调,如果存在企业强制员工辞职的行为,这就违反了相关法律。不过他也指出,企业有可能对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存在“误读、误解”。
另一方面,在遥远的四川,昨天,泸州老窖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在电话中对记者表示,已经向北京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了解了情况,但总部对此情况事先并不知情,“并没有强迫员工签辞职书,其中必然有误会”。不过,该人士同时表示,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他们已经要求北京部门停止该做法,并表示将惩罚相关的当事人。
至于泸州老窖此事是否已经在朝阳区劳动保障局立案,记者昨天采访了朝阳区劳动保障局,信访办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自己并没有见到关于泸州老窖的立案文件,但并不排除其到劳动保障局的监察部门立案的可能。他透露,已经在网上接到一位泸州老窖员工发来的材料,并在昨天和该员工进行了电话沟通。在电话中,他已经依法建议该员工,携带相关材料到劳动保障局相关部门办理后续事宜,劳动保障局将会依情况采取仲裁或监察等措施。 下一篇:国务院办公厅通知明年部分节假日具体安排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明确了2008年部分节假日的安排。
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200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如下:
一、元旦:2007年12月30日-2008年1月1日放假,共3天。其中: 1月1日(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12月30日(星期日)为公休日,12月29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2月31日(星期一),12...[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