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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 2.0营销的“种子”
陈格雷:传统的传播过程是有损耗的,比如内容为10的东西,经过几个人传播之后可能就剩下1了。而Web 2.0是从1到10的过程,就是说A传给B的时候,B传给C,每个人会往里面加他自己的东西,这就是Web 2.0的再创造,这是一个完善的过程。但如果我们要利用Web 2.0做营销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当商家提出一个思路,然后交给用户去完善,如何保证最终呈现出来的结果,与商业营销的初衷是一致的呢?这是最关键问题。我将原发性的这个东西称为种子,这是最关键的。
例如“iphone”(:苹果公司推出的移 动电话,具有桌面级电子邮件、网页浏览、搜索和地图功能)。网上有成千上万个关于“iphone”的自发创作在流行,一些网民把“iphone”改得乱七八糟,但至少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大家都认为“iphone”是一款功能非常强大的手机,这一点无论谁参与自发创作,都没有被修改掉,因为“iphone”这个种子很强大。所以我认为,Web 2.0营销成功的关键在于种子的强大,或者说企业有没有能力去培育一个很强大的种子。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可以尝试病毒营销的方式,如果不是,那么还是选择传统营销方式比较靠谱。
刘海龙:我想从受众和传播效果的角度来谈一谈。Web 2.0与过去的传播方式到底有什么不同?第一,它是一种信息的传递,比如说短片放在网上就有人转载放到其他地方去;第二,它创造了社群。通过信息交流,网民可以出于共同的爱好而进行讨论,就像过去的BBS。随着Web 2.0的推出,一个比较明显的特征是将信息传播变成了一种游戏。比如像《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因为胡戈在看完《无极》之后觉得不好玩,就想要做一个片子来表达自己的意见,他做这件事情是为了自己快乐,转播这个信息也是为了快乐,大家接受个信息同样是为了快乐。
过去的营销可能是一种“game”,规则已经制定好了。现在这种游戏则是“play”,没有固定的规则,自己可以制定规则,追求一个完全自由和快乐的境界。
回到格雷提到Web 2.0营销的“种子”这个话题,我觉得这个种子应该有两个特征:第一,本身要好玩;第二,它是一个相对弱的东西,越是这样,越容易发动大家去参与。因为参与之后,他会感觉这个东西是由我发现,由我包装出来并推荐给大家的。像一些超女的“粉丝”,他们会认为偶像是由他们创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