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我喜欢上一个人。我觉得他似乎也喜欢我,也一直关心我,但后来我发现他居然有女朋友,我觉得他在骗我。
评:你可能从他的行为里感觉到一定的喜欢。但非语言暗示是没有法律和道德意义的。只要没有口头或者书面的表达,你们之间就不存在实际的恋爱关系。表态在这里代表着承诺,要负责任。很多人怕开这个口,一是怕被拒绝,二是怕担责任,希望能多享受一段含含糊糊的美好时光。
很多人把恋爱时彼此犹豫不决,不开口讲真心话,当成朦胧之爱的表现,其实多半是不敢承担责任所致。爱情可以是朦胧的,婚姻却是实际的。如果双方真有决心进入婚姻,一定要把各自的想法明明白白说出来。
九,我和丈夫恋爱结婚。孩子出世以后我才发现他特别恋母,对他妈妈的话言听计从,无论对错总把责任归结到我这里。
评:一个人在感情上依赖母亲,和恋母没有什么关系。一般人都这样。
青年人在恋爱时往往会有一个误解,认为对方会把自己看得比父母还重。如果自己和对方父母冲突,会向着自己。甚至会为自己抛弃对方的父母。其实,如果不是生活在特殊家庭里,人们都自小和父母生活,互动时间远远超过和恋人的相处。孩子和父母尽管会磕磕碰碰,关键时候还是觉得父母可以依靠,不排斥自己。所以结婚以后,恋爱激情不在时,多半会重新把父母放在首位。
十“网恋”的结局一定很悲惨。
评:美国的一项调查表明,每年新登记的美国夫妻中,已经有百分之十六是在网络上认识的。这个数字还在逐年提高。中国有没有这类统计,我还没有看到。但在我们周围,从网络上相识并最终结为夫妻的已经不少见。这意味着,很多“网恋”即使不一定幸福,但至少是有结果的。 对于这些人来说,网络只是一个通讯工具。通过网络相识和通过其它渠道相识没有太大区别,接下来还是一般的恋爱过程。当然,网络上交流可以匿名,但如果一个人在连对方真实姓名都不知道的情况就谈婚论嫁,只能说他缺乏生活经验。至少是缺乏网络生活的经验。现在,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网民都会指着屏幕告诉你,这个自称XX帅哥的家伙可能很丑,这个自称XX美女的可能是个男人。
如果一个人缺乏生活经验,不在网络中受骗,也会在其它地方受骗。为什么社会舆论对网恋的评价比较负面呢?因为网络进入中国人的生活连十年还不到。现在虽然有过亿网民,但仍然是总人群中的少数派。对于那些未参与其中的人来说,他们带着猎奇的眼镜看待网络生活,自然会放大网络中一切负面的东西。此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事实上,网络作为最快捷最全面的通讯工具,给恋爱婚姻提供了很多方便条件。它可以极大地扩展一个人的交际面,很多婚姻之所以不幸,和当事人选择面狭窄有直接关系。交际面扩大后,具体如何把握,那就是个人能力问题了。
如果一个人认真地想在网络上寻找自己的另一半,建议他直接去那些婚恋中介网。尤其是已经建立几年,服务口碑较好的婚恋网站。这些网站不仅贮存着海量信息,而且鼓励使用者提供真实资料。提供的资料越真实,享受的服务越多。虽然这些资料仍有可能属于伪造,但至少它们的可检验性要比模糊的网络聊天大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