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青年刘某患间歇性精神病和阳萎病,为圆婚姻美梦,他隐瞒病情,不惜花费4万余元与外省的女青年谢某结婚。婚后不久,谢某发现刘某病情,即将丈夫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
11月9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依法判决原告谢某与被告刘某离婚。 刘某已过而立之年,因其患间歇性精神病在住所地附近老少皆知,一直未婚。父母及刘某本人为了结婚,隐瞒刘某病情,托付远方的亲友设法帮助刘某物色对象。
2006年5月,刘某经姑妈介绍与南昌市女青年谢某相识后付给谢某见面礼、订婚礼金等钱物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三天后,刘某与谢某即匆匆办理结婚登记同居生活。
同年6月初,谢某确认刘某患阳萎病、精神病,即逃回娘家。随后,谢某向法院状告刘某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结婚,违反了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禁止性规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下一篇:新婚夫妻互相指责 征婚启事兑了多少水 李洋在征婚启事上称自己是浙大本科学士,有新房,年收入20万。王梅据此联系上了“条件优越”的李洋,并称自己是某大学教授,两人见面后互生好感,认识不到40天就登记结了婚。婚后王梅发现丈夫在征婚启事上的自我介绍全是假的,为此到法院起诉要求与李洋离婚,李洋说他也被王梅骗了。
今天上午,浙江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 被告李洋今年35岁,2006年2月,他在杭州《都市快报》上刊登了一则征婚启事,称其是“浙...[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