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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翼飞:无论是《宪法》还是《婚姻法》,一夫一妻制的观点都已经深入人心,大家都已经在现实生活当中非常自觉地来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但是在这样的一个大背景下,居然还有人希望用一夫两妻的协议来规范自己的生活,这样的协议显然是不能够被现在的道德观念以及法律所接受的。我们国家实行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同时也要禁止重婚,无论当事人之间是否自愿,只要违反了《婚姻法》的行为就要被法律所禁止。
主持人:现在王芳也希望针对丈夫的这个重婚行为提起诉讼,在我国的法律上针对重婚罪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
李明舜:三种情况构成重婚:一 原婚姻存在又和他人登记结婚的。二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三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旁边的人认为他们是夫妻的。
2001年,新的《婚姻法》在针对重婚罪的相关证据的论述方面,其实也有了一些新的变化。《婚姻法》第45条对于有关侵犯婚姻、家庭权益的犯罪,像重婚、家庭暴力等特别强调了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检察机关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无论是从法律的规定来讲,还是从自身的手段和能力上都比当事人丰富,所以它们介入重婚案件应该说有利于对重婚案件的打击。
主持人:我们以前播过一个节目,讲的是一个河南妇女,名字叫余长凤。
余长凤的丈夫王秉权抛家弃子和别的女人跑到北京4年,远在河南的她又双目失明了,她要追究丈夫的责任,可一直没有人肯为她作证。最后是北京的公安介入调查,一下子共有几十个人来证明丈夫和那个女人的同居关系,加上丈夫和那个女人又生了孩子,而且在医院的生产记录上王秉权也是以丈夫的身份签的字,这些都是构成重婚的有力证据。
李明舜:王芳现在手里面最有力的证据就是当时三方签的协议,但这个协议是不是就能够证明自己的丈夫在和别人女人长期稳定地同居,可能还有一定的难度。所以我们建议王芳可以求助公安机关来进一步地取证,最后是不是能够认定丈夫的行为是重婚行为,还有待于法院进一步的判决。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法律一定是保护婚姻当中的无过错一方。《婚姻法》第46条规定,重婚的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主持人:这又是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的故事,婚姻和爱情是永恒的话题。《今日说法》用自己独特的记录方式记录了一个又一个悲欢离合的故事,然后我们又无奈地去面对一个又一个的结局。法律不是万能的,尤其是面对非常脆弱的情感,法律的补救多多少少会带有某种程度上的缺陷,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一定要在法律的底线内行事,来解决婚姻方面的问题,最起码不会造成最终的恶果。不过婚姻问题、家庭问题、情感问题更多的是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用自己的爱、用自己的心去努力的经营,在此我们和所有人一起共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