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复试规则
(一)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招生学院和单位在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招生规模和生源状况等确定。凡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含推荐免试生),经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我校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规则和基本要求;各招生学院和单位须建立健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制定本学院和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具体方案,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在本学院、单位网站上公布。
(三)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5%-50%,具体比例由学院确定。
三、复试办法来源:www.examda.com
(一)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各招生学院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计划数制订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本学院一级学科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单考生总分不低于285分,外语、政治不低于43分,业务课不低于75分。
(二)复试程序
各招生学院和单位根据学校制订的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和复试录取原则,结合本学院、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复试办法并事先在本学院、单位网站公布,确定复试名单,安排复试时间、地点,通知考生并安排考生复试。
(三)复试基本内容及方式 来源:www.examda.com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创新意识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状况等。专业复试方式主要包括业务课笔试和面试,实验学科还可增加实验操作考查,具体由各招生学院和单位根据本学院、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等实际情况来安排。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我校将在复试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人文与发展学院外语系和各学院共同组织进行。具体地点、时间和办法由学院公布。
同等学历考生必须加试两门与初试科目不同的专业基础、专业课,按百分计算,通过考试后,方能参与综合排名。
(四)复试时间来源:www.examda.com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0日至4月2日,请考生与报考学院联系。二志愿调剂复试时间在教育部公布全国硕士生复试分数线之后开始,于4月10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