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审查
2007年度我校实行在复试阶段进行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和单位应对拟准予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同等学历考生的外语四级或六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不得录取。
考生还应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备案: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同等学历考生还应提交外语证书。
(二)对考生身体状况的审查
在复试阶段,所有考生都必须在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各学院、单位应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认真审查由校医院出具的考生的体检报告。对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得录取。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只接受我校医院的结论且不做任何解释。
时间:3月27日、30日、4月5日8:00分开始;
地点:东、西区校医院;来源:www.examda.com
程序:复试考生从报考学院领取体检表,填好内容、贴上照片后到报考学院盖章,持此体检表到校医院体检。
提示考生:必须空腹先进行肝功能检查。
考生可申请复检一次,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再复查。
体检结果由校医院负责解释。
五、录取
各招生学院和单位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