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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8年MBA招生简章
来源:精英教育网综合 更新时间:2008-4-3 http://www.zx5a.com | | 精英咨询阅读提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8年MBA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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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的报名信息务必准确、翔实,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考试
(一)初试
1. MBA联考的初试科目:①199MBA综合能力、②299MBA英语。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2.参考书目:《2008年全国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大纲及辅导教材》,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有关参考书如购买不便,可与我校出版社读者服务部联系,电话:010-64492338.
3.初试时间:2008年1月中旬,具体日期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二)复试
4.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5.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6.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方式以及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
7.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8.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五、体检
体检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市体检中心或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两种类型,其中:
1.自筹经费(培养费自负)全日制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可转户口(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外),毕业时按“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工作单位。
2.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不转户口,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申请非全日制攻读的MBA,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安排住宿,不参加就业派遣。
七、其他
1.我校将帮助达到国家复试标准和要求,而由于名额所限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联系调剂单位。
2.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八、招生咨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生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部主页(http://www.uibe.edu.cn/upload/up_yjsb/index.htm)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202/2151;010-64495202(fax)
电子邮件:yzbtao@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号信箱研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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